目前,国际上尚无对Q345B扁钢产能过剩的科学界定。欧美等国家一般用产能利用率或设备利用率作为产能是否 过剩的评价指标。设备利用率的正常值在79%~83%之间,超过90%则认为产能不够,有超设备能力发挥现象。若设备开工低于79%,则说明可能存在产能 过剩的现象。我国理论界与实务部门在产能过剩的界定与判断标准方面也多有分歧。有学者提出产品价格相对下滑、企业盈利能力大幅度下滑、行业供给超过了行业 需求等判断产能过剩的三个标准,也有专家对判定Q345B扁钢行业严重过剩给出了库存、产销率、价格、亏损面等六项指标。总体上,我国在判断产能过剩方面是借鉴欧美等西 方国家的做法,采用产能利用率,结合行业的产销、财务等指标来衡量是否过剩和过剩程度。
产能过剩评判标准的不确定性无疑将影响过剩产能化解的有效性,造成宏观与微观的偏离。权且撇开 产能过剩标准问题,从Q345B扁钢产能过剩压减指标的形成看,其大抵路径是由下而上、再由上而下,即:先由各个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的指导意见,对辖内相关行业的产能摸底,形成拟淘汰和化解的产能计划,以及计划淘汰的企业名单、主体设备(生产线)和产能,上报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国家有 关部门根据各地区申报的淘汰和化解产能计划,下达年度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指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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